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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
作者:朱狄
文身可能是人类一种较早的艺术,它表现的是原始人对周围世界幻想式的反映,这种奇异幻想所表现出来的神秘特质及表现手段本身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从而使它已远远超出了后人所能理解的范围,不仅人们对这些图形的原始意义缺乏了解,而且这些图形即使它的原形有某种确定的含义,它也已经在世世代代的因袭中被弄得面目全非了。象征性形象的意义本来就具有极大的朦胧性,文身花纹的那种奇异的拼凑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它是起源于原始人对审美的追求,其实它真正的起源不仅与美无关,而且与我们所理解的那种装饰概念也显然有着极大的区别。它可能起源于某种我们今天完全无法理解的原始人的观念,譬如说在异己的自然力的威胁下,原始人感到有种压迫感,他感到个人力量的渺小,想通过这种怪诞的图形去强化自己的力量,使自己在想像中成为不可战胜的。开始时文身可能只是用某种单一的色彩,如用象征生命力的红色去涂抹身体,而后才发展到用各种色彩组成的图案去涂抹身体。温格特认为原始人的文身和虚荣心有关。他说:“人类有一种内在的欲望去促使原始艺术的产生,这种欲望依赖于周围环境,可以称之为一种人的威望和虚荣心的维持,这方面有着最古老的考古记录,无论在东方或西方都成为艺术最强有力的推动力之一,而在原始部落中也同样如此。例如把脸部和身上的某些部位割破,文身和黥墨都是按传统惯例作出规定的,这种规定和宗教及社会密切相关,而其本身却仅仅和纯粹的虚荣心相关。”我国最早的文身记录在《楚辞·招魂》中就有所表现,所谓“雕题黑齿”、“文异豹饰”都与此相关。“雕题”也就是指额头上刻画着花纹;而“文异豹饰”闻一多先生在《楚辞校补》中认为应当改为“文豹异饰”。很可能就是指当时士兵的文身习俗。本来,直线、横线、曲线、各种色点、不规律的图形本身是单调的,但它们一旦随着人体的动作而活动起来的时候,在原始人看来无异具有着一种魔术般的力量。他可能对自己的这种创造能力也感到惊讶,认为自己是受到了神力的感应。我们已经知道,史前人的洞穴壁画中的动物形象都是写实的,而唯独人的形象往往带有极大的夸张成分,为什么呢?这肯定不是由于模仿技巧的高低的原因,无论是土偶、假面,或人面器物,一涉及人本身的形象就几乎常常带有怪诞的面貌,这种形象与它们要象征的意义之间的松散的结合,使人们根本无法就形象本身的直接意义上去理解形象。譬如说在殷代甲骨卜辞中“神”字即“申”字,卜辞作□或作□,其它大同小异的写法还很多,原意是象征闪电时的火光,但是如果这样的图纹画在原始人的皮肢上,甚至在长期的因袭中,它变化了,所以,象征型的艺术,它的意义暧昧性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还不如说暧昧性就是它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
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的第五章《人体装饰》是篇幅最大的一章,格罗塞把它列为各门艺术中最早的一种。他认为,原始民族的文身主要目的是为了美观。但是他在具体论述时,又把论述指向了相反的方向,经常用实用目的来解释这种装饰习惯的起源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为了避免鬼的迫害;二、图腾崇拜;三、引起敌人的恐怖心理;四、表示等级的差别;五、表示将自己已贡献给神灵。
普列汉诺夫认为:野蛮人最初看到了益处,后来才开始觉得文身是美的,而产生了审美的快感。所以他坚决摈弃文身最初的目的是装饰的看法。他所引证的理由有:
一、不让死者阴魂认出来。
二、是财富的招牌。
三、图腾崇拜。
四、氏族关系。
五、割开皮肤以减少发炎。
六、想表现自己有忍受肉体苦痛的能力。
文身和一般的伤痕不同,它是一种有意图的、不断重复的“伤痕”,它属于文化范畴而不属于自然范畴。由这种人为图式可以发展出一一系列复杂的符号系统,用之于不同的目的。这种有规则的伤痕其目的是五花八门,极不规则的,但只要我们把所有这些文身装饰起源的理由并列在一起,我们就容易看出它起源于实用的功利目的要比起源于审美的目的自然得多。如果说文身起源于实用功利目的,就可以包括许多真实可信的、符合于当时原始人生活状况的实际理由,而起源于审美的目的,则正如普列汉诺夫已经作出的论证那样,这种解释是非常勉强的。
1991年9月19日,在意大利境内阿尔卑斯山的冰川中发现了距今5300年的“冰川人”的古尸,除了铜斧、弓箭的装备令考古学家大为惊异外,还发现了美丽的文身图案。冰川人脊骨下端有一组组蓝色平行线条,左膝后有个十字架,右踝上有条纹图案。“由于所有这些文身图案都在衣服遮盖之下,它们对此人定有内在的含义,而不具备其他部落的那种识别功能。”这一发现将文身起源时间提前了2500年。
旧石器时代专门研磨颜料的石臼已发现,据推测,用这种方式制造的颜料,绝大部分是被用来作为文身用的。
七十年代末,在我国陕西姜寨遗址中曾发现一个画家墓葬,时间为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其中有一套石质画具,包括石砚、石研棒、水杯及红色颜料数块,估计可能是用来研磨颜料用于彩陶或岩画的,但也不排斥用来作文身或化妆之用。我国古代关于文身的记载也较多,如《淮南子》:“九疑之地,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断发文身,以象岭虫。”《梅槎余灵》:“黎俗,男女同俗,即文其身,不然上世祖宗不认其为子孙也。”《史记·五帝本纪》“教熊、罴、貔、□、虎以与炎帝一战于阪泉之野。《汉书·严助传》:“越,方外之地,断发文身之民也。”这四项记载正好分别概括了实用目的、血缘标记、图腾符号和民族习俗四种文身的原因。
马克斯·德索也认为追求美并不是文身的目的。他说:“澳洲人、布须曼人以及北极地区的渔猎部族都甘心情愿地把自己的身体当作艺术活动的对象,先是把身体涂抹成可以洗掉也可更换的花纹,接着是用穿刺皮肤和黥墨的技术刺出无法变化的花纹。最后是那种能移动的装饰和装饰品。这样三种装饰其实没有一种能服务于裸体的美,这种化装艺术其实与美毫不相干。作为一种装饰,原始人所以为之着迷是由于其它一些原因,它吸引异性或威胁敌人,特别是有些装饰被认为具有符咒那样的保护作用。1912年到过托里斯海峡的剑桥大学人种考察队曾断言:“在导致土著居民文身的原因中,仅仅只有六分之一的人是为了真正的装饰目的,其它的都有其社会根源(图腾符号、社会等级、血缘标记、祛病和巫术符号等)。”卡尔·冯·登·施泰南(Karl
von den Steiner)在研究玻利尼西亚马克萨斯群岛(Marquesas
Islands)土著居民的文身图案后,发现其主要成分都是他们所信奉的主神蒂基的变体。但是当这种装饰作为一种习俗建立起来以后,它本来所具有的实用意义可能会逐渐消失,以致使人们误认为它一开始就是由于审美的动机才不惜去忍受这种莫明其妙的装饰。张伯伦(J.F.Chamberlain)在《人类的衣》一书中曾谈到赤道附近西蒙岛(Samoan
Islands)的居民下身绘有蓝色斑点,不仔细看以为是裤子的颜色,其实只是文身而已。而那里的女子则把自己的名字刺在手臂上。也有人把文身看作是一种代替衣服的装饰。又如说:“文身是日本一种养育和鄙野的表征,仅有苦力们,因他们常是脱了衣服的,所以便纹雕了他们的身体。其文身的形式一般都照着背心的样子来施行。世界上都说日本的文身者是最巧妙的。”这种看法可能是成问题的。文身是原始时代的产物,不可能起源于一些没有衣服穿的穷人对衣服的模仿(中国衣服的起源极早,甲骨文中的“裘”字就有两种写法,一为□形□形,郭沫若认为这是像死兽之皮。一为□形,罗振玉认为这是像裘形,当为裘之初字。可见早在原始时代人们就已经把兽皮用来当作衣服穿了)。巴西的巴凯里部落的印第安人身上都刺上黑点和黑圈,就像一张豹皮,因为他们认为豹是自己部落的标志,有了这个标志以后,豹就不会来吃自己了。台湾省高山族人常在身上刺毒蛇的图像,他们认为自己身上饰了蛇纹,它就不会来咬了。高山族还有这样的一个传说,说是很久前原来住在大陆上的一对兄妹为了追寻太阳而漂泊到了台湾岛上,他们二人深居山中以打猎为生,后来因岛上没有第三个人,只好兄妹二人为婚。有一天妹妹告诉哥哥说给他找到了个对象,让他晚上到约定地点去见面,届时,妹妹在脸上画了黑色的花纹,哥哥来后竟认不出是自己的妹妹,于是二人就结了婚。这一传说和古代神话中所说女娲兄妹相婚的故事十分相似:“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祸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实际上这两项传说都反映了原始社会中盛行的血缘婚姻,它们的内容有很大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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