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文身馆杀人案告破
南门大街昨晨发生凶杀案“吉星文身”老板被砍身亡 记者曹海滨 昨日凌晨,市区南门大街发生一起凶杀案,一男子在其文身工作室内被两名歹徒砍杀后当场死亡。 昨晨,记者接到群众报料后,赶到南门大街239号(第四人民医院老大门对面),看到居民们三五成群地议论着凌晨发生的事情。案发现场为201室,这是由吉某(受害人)开设的“吉星文身”工作室,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房间和小客厅地板上还留有大量血迹。 据邻居景某讲,昨天凌晨1时50分左右,睡梦中的他及部分邻居被一女子的“救命”声惊醒,一店铺值班人员听到喊声后拨打“110”报警。大约凌晨2时左右,就有民警赶到现场处警。 朱师傅是239号的居民,事发后他听到受害人妻子说,两名歹徒为受害人吉某的“顾客”,一高一矮,20多岁。事发前两分钟,其中一“顾客”叫吉某的妻子用脸盆到阳台水池接自来水,当她把水端进屋内时,发现丈夫已倒在血泊中,她不顾一切边喊边追到门口,结果被开门逃跑的歹徒砍伤手臂。 据见过受害人吉某的居民说,吉某大约在40岁左右,身材高大(1.8米左右),还有一个9岁的儿子。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之中。 本报讯经过我市警方8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缜密侦查,11日凌晨发生的市区南门大街“吉星”文身馆店主吉某被杀案,于14日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曹建楼(男,21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刘某(男,16岁,宿迁市宿豫区人)及资助曹建楼逃跑的曹的哥哥已被刑事拘留。 紧急侦查 11日凌晨1时50分许,“吉星”文身馆店主吉某被两名前来文身的男青年持刀杀死在店内。当日凌晨1时56分,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后,市公安局夏新平局长、高晓光副局长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调集市区及丹徒区刑侦、治安、交巡警、派出所等诸多警种近1000名警力投入侦查。 在现场勘查的同时,指挥路面110巡逻民警和卡口民警加强盘查检查,注意发现身有血迹等形迹可疑人员、沿中心现场向周边进行搜寻,组织多路警力,对被害人的妻子、案发附近群众、出租车司机、人力三轮车工等进行细致走访调查,以期发现线索。 锁定疑犯 通过走访调查,警方很快画出作案人的脸谱:两名男青年,大个20岁左右,身高180厘米左右,右膀上文有一条“扛肩龙”;小个10几岁,身高约170厘米,皮肤较黑;均为外地口音。据此,警方专案组对在市区和丹徒区开展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在厂企、旅社、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出租屋等外来人员中,排摸符合上述体貌特征、形迹可疑或案发后突然离镇人员。 随着排查工作的开展,一条条线索不断反馈到侦破指挥部,其中润州公安分局七里甸派出所民警赵平反映的一个情况引起了指挥部的高度重视:11日下午5时许,其在管区李家山二村某汽车修理厂排查时获悉,该厂16岁的学徒工刘某系宿迁市宿豫区人,是个“黑皮”,留着长发。10日晚9时许与一朋友外出,11日凌晨回来后又急匆匆地换了衣服,拿了几件东西出了门,第二天也没有上班,在其住处还发现了一件带有血迹的裤子。 对此,专案组在对血裤作有关技术鉴定的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通过细致调查,民警了解到10日晚与刘某一起外出的男青年叫曹建楼,21岁,东海县人,曾在市区某汽车修理厂工作,体貌特征相似,其右手膀上有一个“狼头”文身图案,这与被害人妻子反映的一名行凶男青年将“狼头”文身改为“扛肩一条龙”文身的情况一致。 全力追捕 综合调查所获信息,专案组认为曹建楼、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3日凌晨零时许,夏新平亲自指挥,抽调30余名精干力量、派出8辆追捕车,对涉案疑犯可能逃跑藏匿的南京及其原籍宿迁、连云港市东海县三路同时出击,全力展开追捕。 宿迁追捕组到达宿豫区后,通过对刘某亲友的多方工作,取得了配合。13日晚,其远在青海打工的父亲反映刘某极有可能藏在昆山其老乡处。当晚11时许,指挥部再次派出一路人马连晚赶赴昆山开展工作,经过追捕组的法律宣传、政策攻心,14日上午11时30分许,刘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当日下午2时许,刘某被顺利押解回镇。与此同时,连云港追捕组工作也不断取得进展。曹某逃回原籍东海县后,拿了其哥哥资助的3000元钱,往山东继续逃窜。警方专案组根据在当地走访获取的线索,循线追踪,穷追不舍,终将曹某锁定在山东枣庄。14日下午1时40分许,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把曹可能藏匿的该市市区一娱乐场所团团围住,通过检验在场人员的文身图案和身份证,将已成瓮中之鳖的曹犯生擒。14日晚10时许,追捕民警押着曹犯顺利凯旋。 行凶回放 现经初步查明,10日晚9时许,曹带着刘某来到其事先踩点的“吉星”文身馆,在南门大街地摊上买了一把匕首,尔后在该文身馆外观察等候,至晚上11时许,见馆内人少后进入该馆。曹要求吉某将其右膀上的“狼头”图案文成“扛肩一条龙”,谈好600元的价格后,吉为曹文身。11日凌晨1时30分许,曹某文好后,与刘某二人趁吉妻到阳台接水之际,曹持匕首对吉某胸口猛捅数刀,刘某在其中充当帮手。作案后,二人仓皇乘出租车逃到刘某学徒的某汽车修理厂,换下血裤后,将匕首丢弃在附近的草丛中,于上午7时许在路边搭乘到南京的大巴,然后分别逃往昆山和东海县老家。对于两人的行凶动机,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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